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大全 >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范本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范本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范本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申请赴 (国家)留学,意向院校及专业为 ,现自愿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第二条 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留学意向及个人背景,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提供留学目标国家的教育制度、院校及专业信息的咨询服务;
  2. 根据甲方条件,评估并协助甲方确定申请院校及专业方案;
  3. 指导并协助甲方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陈述、推荐信、成绩单翻译及公证等;
  4. 代甲方与境外院校进行联系、沟通,并递交入学申请材料;
  5. 指导甲方办理出国留学签证申请,提供签证面试辅导;
  6. 协助甲方进行出国前的行前指导。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 按照乙方指导,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申请所需的所有个人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2. 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3. 自行承担办理护照、公证、体检、签证等环节产生的政府规费及其他第三方费用;
  4.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包括参加必要的面试、培训等。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中介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 元;在乙方为甲方取得任一所本合同约定的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不含条件录取)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人民币 元。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 退费条款

  1. 如因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申请到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乙方应在申请季结束、结果明确后 个工作日内,扣除已产生的合理成本(以乙方提供的有效凭证为准,但最高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 %)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甲方。
  2. 如因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未积极配合导致申请失败,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3. 如甲方已获得录取通知书,但因甲方自身原因(如签证被拒非因乙方指导失误、自行放弃入学等)未能成功入学,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合法资质。如因乙方资质问题或操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政策重大调整等)或境外院校招生政策突变等非双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未尽事宜或需变更条款,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1. 本合同为通用范本,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并填写完整。
  2. 签署前,请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关于费用、退费、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限制的部分。
  3. 建议核实乙方是否具备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及当地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
  4. 所有口头承诺均应落实于书面合同。支付费用后,请妥善保管合同原件及付款凭证。

更新时间:2026-04-14 16:19:11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51beiou.com/product/77.html